山东土地征收律师告诉你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

点击次数:   更新时间:2023-08-18 14:47:08   【关闭分    享:
 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,补偿的方式有很多种,下面山东土地征收律师就以城镇居民房屋拆迁为例,为大家介绍一下拆迁的补偿方式。
  1、拆除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(包括自住和出租的房屋):拆迁时的补偿方式可采取产权调换、作价补偿、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的任一种。即由拆迁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,进行估价、补偿、注销产权,补偿费一次付给所有人,或者以相当的房屋与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。
  2、拆除出租住宅房屋:出租住宅房屋包括用于出租的公房、私房以及其他产权形式用于出租的住宅房屋。山东土地征收律师提醒您,由于该类住宅房屋产权人出租住宅,与承租人签有租赁合同,承租人居住的住宅为出租住宅房屋,对该类出租房屋只有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后,才可使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,才可避免因拆迁而引起租赁户与住宅房屋产权人的矛盾。
  3、拆除依法代管的私房:建设单位应同房地产管理机关对房屋现状作出勘验记录或拍照录像,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补偿,补偿费由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存入银行。
  4、拆迁委托代管的私房:除全权委托外,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补偿方式和办理补偿有关手续。
  5、至于公、私房的承租户,在拆迁承租房屋时,对他们不存在产权补偿问题。
  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就为您介绍到这里,山东土地征收律师提醒您,不管是何种补偿方式,都应当采取和平的方式,让双方的意见达成统一,千万不要因为意见不统一而引起骚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