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

点击次数:   更新时间:2023-05-19 09:13:05   【关闭分    享:
基本农田是优质耕地,虽然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的土地,即便被征收人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征收的行为,但是也要看程序上是否合法。那么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呢?下面由山东征收补偿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,欢迎阅读了解。
  1、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。
  征用农村土地,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否则,不得使用该土地。
  2、现状调查及确认。
 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。
  3、提交用地预审申请。
 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,用地单位应持《选址意见书》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。
  4、征询意见,组织征地听证。
 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,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,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、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。
  5、市、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。
  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情况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、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,分不同类型,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。
 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,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对集体山地进行征收的,征收部门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经相关部门审批后,作出征收补偿决定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实施。